楼继伟:限期取消无时限财税优惠政策
财政部长楼继伟指出,要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,对于目前已有的优惠政策,到时限要清理,没有规定时限的要确定时限,限期取消。
他提出,今后对区域税收优惠政策,原则上不再开新口子,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。
楼继伟近日在接受《人民日报》“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”专访时提出上述观点。
此外,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具体措施还包括:完善政府预算体系,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;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,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;优化财政支出结构,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,盘活财政存量资金。
也包括,加强预算执行管理,强化财政支出绩效;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,防范化解债务风险;完善转移支付制度,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等。
在税收制度改革方面,楼继伟表示,重点是推进增值税改革,完善消费税制度,加快资源税改革,建立环境保护税制度,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,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,全面修订税收征管法。
在财政体制改革方面,他认为,要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要求,在保持中央与地方收入格局大体不变的前提下,合理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,完善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。
对于今年的经济形势,楼继伟称,虽然今年中国经济增速和过去相比有所放缓,但一季度中国经济增长处于合理区间,新增就业人数仍保持较快增长,通胀水平较低,中国仍具备经济增长的坚实基础。
“中央不会采取短期大规模刺激政策来推动经济增长,而是通过调结构、促转型、抓改革,通过减少审批事项、推进税制改革来释放经济活力,提高经济的潜在增速、质量和可持续性。”
例如,今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,适当扩大财政赤字,保持一定的刺激力度,体现了政策的积极性;同时赤字率保持不变,体现了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,有利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财政平稳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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